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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7日从湖南永兴县人民法院现场采访了解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当庭宣布判处“临武瓜农事件”涉事的4名临武县城管局工作人员3年6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与城管争执中瓜农倒地身亡 27日上午9时,永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在庭审现场,4名被告人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身穿黄色马甲,静坐在被告席上。 下午3时许,法庭宣布被告人廖卫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被告人袁城、骆威平、夏际玉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今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殴打是瓜农脑血管破裂诱因 经法医鉴定,邓正加系在外力作用下诱发小脑与脑干桥延沟交汇处畸形血管破裂致蛛网膜下腔广泛出血而死亡。 在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廖卫昌、袁城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骆威平、夏际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案发后,四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均系自首。依法对廖卫昌予以从轻处罚,对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予以减轻处罚。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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