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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将针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重大或热点问题,及时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 针对保障重大战略规划实施,继续审议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条例。 针对城乡建设和保障民生需要,修订消防条例、旅游条例。 针对优化经济运行管理,修订统计管理条例。 针对强化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或修订湿地保护条例、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针对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等工作,分别修订代表法实施办法和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等。 就高标准良田保护条例等21部法规的制定、修订开展立法调研。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修改情况,及时修改或废止我省相关现行法规。 审查批准郑州和两市提请的地方立法项目,全面做好我省立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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