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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9时,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有关的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案公开宣判。 犯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主管业务副院长姚军民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原该院院长王莉免于刑事处罚。 司欣当庭表示决定上诉,其余3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司欣、高文平、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能正确履行职责,严重不负责任,为张淑侠将多名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新生儿予以拐卖提供了可乘之机,导致多名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的新生儿被张淑侠拐卖。 法院认定,庭审中各被告人均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依法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从控辩双方的辩论中可以看出,富平妇幼院平日里管理混乱、人情大于法理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正如贩婴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淑侠的供词中所坦言:“如果医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我就不会得逞。” 1月14日,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原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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