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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孕妇,广西民警一审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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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杀孕妇,广西民警一审死刑
赔偿73324元 被告人称会上诉

新华社电 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下午就平南县公安局民警胡平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73324.1元。胡平称会上诉。

■事件回顾

2013年10月28日,胡平携其配备的“六四”式手枪到平南县大鹏镇协助湖南省新化县民警调查案件。当日19时许,三人结束工作后吃晚餐,胡平违规饮酒。21时许,醉酒后的胡平乘车返回平南县城。22时许,胡平进入被害人蔡世勇、吴英(孕妇)夫妇经营的“老牌螺蛳粉”店内,询问是否有奶茶。听说没有后,胡平用枪拍打餐桌,接着持枪向店内天花板开了一枪,还持枪指着正在店内吃米粉的顾客头部。当吴英再次回答说没有奶茶时,胡平持枪朝蔡世勇、吴英夫妇连开三枪,击中吴英的头部、手部及胸部,致吴英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击中蔡世勇右肩,致蔡世勇轻伤。

■法院认为

被告人胡平身为人民警察,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携带枪支酗酒,酒后滋事,持枪朝他人射击,造成一名孕妇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胡平酒后过失致人死伤的辩解及其辩护人关于蔡世勇与胡平抢枪而击发导致死伤,不能排除胡平作案时属于复杂性醉酒的可能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本案的多名目击证人均证实胡平主动开枪射击二被害人,之后才发生被害人蔡世勇与胡平抢夺枪支的事实。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及鉴定人出庭作证均证实,胡平作案时处于单纯醉酒状态,并未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胡平的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均不能成立。胡平的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延伸阅读

警察杀人,凭啥政府赔钱?

记者调查:十起公职违法 八起政府赔

在公开信息中 鲜有政府追偿成功案例

昨天下午,广西警察枪杀孕妇案宣判,政府前期已代赔73万元;青海湟中城管队长打伤孕妇,政府先赔付20.9万元……

近期,连续几起公职人员伤人事件的善后处置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记者整理了近年来10起公职人员违法事件,发现事件发生后,有八成左右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先行赔偿。

凭什么公职人员违法要政府买单?哪些情况下政府可以代赔,代赔数额如何确定?如何信息公开,如何追偿?一系列问题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追问。

专家指出,“政府代赔”虽然客观效果并不坏,既安抚了受害者家属,也尽快平息事态以免产生更大的社会问题。但目前政府代赔机制存在很多问题,亟须尽快建立明确规则,在约束之下,屡见不鲜的“政府代赔”,才不至于成为乱花钱的代名词,受到纳税人的广泛质疑。

政府赔偿的两种说辞

在记者盘点的10起公职人员伤人事件中,大多数是当地政府先进行了赔偿。

对于政府所给的赔偿款,一般当地政府有两种说法进行解释。一个是政府在其中有管理失职等责任,对受害者需要进行赔付;另一个是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偿还政府。

广西平南县发生醉酒警察枪杀孕妇后,当地政府先代赔73万元。贵港市副市长、平南县委书记黄星荣接受采访时称,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了尽快让受害者得到补偿,计划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偿还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政府应依法给予赔偿。但是多起公职人员伤人事件中,对于伤人时是否属于执行公务均有很大争议。

中国社科院法学教授陈春龙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地方政府代赔,是基于现实的考虑。诚如官方所解释的,考虑到诉讼时间较长,为了尽快让受害者得到补偿,计划由政府出面先行支付,事后再由犯罪嫌疑人偿还政府。

“如果按部就班走司法程序,赔偿问题肯定要延后,这对受害者家属与家庭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陈春龙说,但是,代赔不能“代责”、不能“减责”,这一点十分重要且关键。

政府追偿 公开信息中 鲜有追偿成功案例

《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机关可以先行进行赔偿,然后再向犯罪嫌疑人实施追偿。而在记者整理的10个案例中,并没有发现有政府追偿成功的通报或新闻报道。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该部对26个省(市、区)各级财政部门的调查显示,2002年至2004年,向责任人追偿赔偿费用合计约217万元,仅占财政核拨赔偿费用总额的3%。

调查显示,湖南省2002年至2004年核拨赔偿费用1109万元,追偿仅29万元,追偿率2.64%。黑龙江省发生61起国家赔偿案件中,只有1起得到追偿,核拨的447.9万元赔偿费中只追偿了9.4万元,占核拨赔偿费用总额的2.1%。北京市2002年至2004年发生国家赔偿费用660万元,追偿26.6万元,占核拨赔偿费用总额的4%。

专家观点 “政府代赔”亟须建立明确的规则

昨天上午,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目前国家赔偿花费的是公款,而公款源于民众所缴税费,这样,国家赔偿就变成了民众为责任人员的过错买单。政府代赔只是权宜之计,是善后处理的一个环节,与此同时,司法程序必须跟进,对犯罪嫌疑人的追偿工作绝不放松,避免滥用纳税人的钱。

“赔偿义务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追偿’往往没有动力,一个原因是先期赔付的钱来自财政,不是自己出的;另一个原因是过错方是‘自己人’,尤其机关里的人际关系,往往彼此间都是熟人,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常常护短,使得真正的追偿制度没有贯彻实施。”王文章分析说。

据《法制晚报》

十起涉及赔偿的案件

给予瓜农邓正加的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89.7万元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所在的城阳区流亭街道办事处先期垫付60万元赔偿金

☆湖北福田堵门事件

福田警方通报称,湖北两名涉事干部已投案自首,向受害者道歉并赔偿了5000元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四川一县人大官员殴打妇女

注:☆为当事人自己赔偿的案件

广西警察枪杀孕妇 赔偿:政府先期代赔73万元

湖北城管队长饮酒死亡 赔偿:城管执法局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共赔偿64.8万元

青海湟中城管打人案 赔偿:相关部门支付受害者20.9万元

湖南临武瓜农死亡案 赔偿:

河南洛宁局长撞人案 赔偿:邮政系统先期垫付赔偿金115万元

云南官员洗脚致1死 赔偿:当地政府赔偿了46万元

广西阳朔在押疑犯身亡 赔偿:公安机关协议赔偿90万元

青岛学生喝酒坠楼案 赔偿:

赔偿:

赔偿:

派出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并就财物损失赔偿和医疗费用补偿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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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79 2014-02-18 00:00:00 二 枪杀孕妇,广西民警一审死刑KeywordPh赔偿73324元 被告人称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