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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乌龙指事件将推动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 □徐刚领 2月14日,光大“8·16”乌龙指事件再现戏剧性一幕。据报道,原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杨剑波已向法院起诉中国证监会。他认为,这是一次上海证监局、上证所事先对交易知情但并未阻止、在中金所热线指导下完成的“内幕交易”。杨剑波同时要求证监会撤销其做出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说实话,杨剑波起诉证监会的胜算不大。自古以来,民告官,你见过有几个胜诉的?就证券市场而言,股民向上市公司索赔的案例,又有多少人占到了便宜?从天山股份至中关村索赔案,股民基本以失败告终。即使以“8·16”乌龙指事件的肇事者光大证券而论,尽管有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受损股民的维权之路也不好走。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发生后,首例股民起诉维权案被广州市番禺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但是,不能以此否定杨剑波已向法院起诉中国证监会的积极意义。不论谁胜诉,通过诉讼都可以将当时的情况做最大的还原,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和透明。对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而言,此次诉讼具有里程碑意义。 “8·16”乌龙指事件,到底是错单交易,还是属于内幕交易,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事件的起因肯定是错单交易。错单发生之后,光大证券为了锁定风险,才在股指期货大举沽空,而广大投资者并不知情,这才构成内幕交易。 根据有关报道,“乌龙指事发当天中午,上证所、上海证监局派员到光大证券调查,杨剑波向现场的监管者汇报了当日11时发生的情况以及当天下午开市将进行对冲交易,但后者未加阻止。”报道还指出,杨剑波和中金所当天下午高达5次频繁的通讯记录显示,在被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时段,中金所一直与指挥对冲交易的杨剑波保持着密切的电话联系,对冲交易在热线状态之下完成。明明是大家合伙“作案”,凭什么单说是我在内幕交易?不仅罚了款,而且今后禁入市场,砸人饭碗,杨剑波当然不服气。 种种迹象表明,上海证监局、上交所、中金所有失职之嫌。显然,在光大证券巨量错单交易产生之后,应当果断启动断路机制,停止市场交易,并且以最快的方式,向外公布真相,披露信息以消除市场恐慌,而不是忙乎着指导光大证券亡羊补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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