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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大战”落幕 360赔偿500万元 腾讯诉奇虎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24日下午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宣判:驳回奇虎公司、奇智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这意味着360将向腾讯赔偿500万元。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多数消费者更关注软件功能,而很少关注软件是否符合商业道德,此次判决将对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行为起到指导性作用。 “3Q大战”落幕 最高法院维持原判 去年4月,腾讯诉360不正当竞争一案的一审已经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结束,360败诉,并被判向腾讯赔偿500万元。此次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是二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 由于此案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涉及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的二审案件,也因此案涉及的公司名气大、索赔金额高,被称为“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 360事后虽然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在一封致全体中国互联网用户公开信中仍然表示了遗憾:“今天,为了整个互联网行业的持续创新,为了众多创业者能够继续前行,还是有几句话要说……像腾讯这样利用自己雄厚的资源,使用‘抄袭+捆绑’的手段,挤压创业公司的发展空间,截断创业公司的生存之路,创业公司该怎么办?另外,我们担心此判决结果将可能会鼓励腾讯进一步滥用市场地位,创业公司的创新动力将会被削弱,创业公司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挤压。” 360遭遇马年第三败 不少网友表示,“加上今天与腾讯之争的败诉,这已经是奇虎2014年以来在反不正当竞争中的第三次败诉了。”前两次官司分别是败给金山和百度。 2月14日,在金山起诉360恶意卸载金山毒霸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北京市西城法院一审判决360公司败诉。不过,就在同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也判定在金山弹窗诱导用户卸载360软件为不正当竞争行为。2月20日,百度公司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定奇虎360败诉。 与今日“3Q大战”的终审相比,前两个案子的知名度显然更低。腾讯加上360几乎覆盖了大半个中国的网民。 对此,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于国富说:“对于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意义在于探寻安全软件的行为边界。”目前很多企业案例中,都没有满足法律上的填平原则(这个必须要填平被告的损失)和惩罚原则(在损失的基础上还有惩罚的金额)。虽然500万元的罚金已经很高,但能否达到“填平”还很难说,更不要说惩罚标准。 互联网期待 更多良性竞争 对于本案的判决效果,于国富律师认为,“我们虽然是成文法国家,但是不等于判例虚无。判例还是有重要作用的,例如高院还是会发布指导案例。所以对于以后的案件,本次判决具有一定的指向性作用。” 知名IT评论人洪波也认为,现在互联网上的竞争非常激烈,但是竞争手段却有往下走的趋势。所以,本次判决对于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规范企业采用的竞争行为,多少有些良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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