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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改革正能量 实现发展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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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改革正能量 实现发展新跨越
——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之际

——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之际

改革,是今年两会的鲜明主题;改革,是代表委员的最大共识;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新华社社评

民主、团结、求实、奋进。举国关注、世界瞩目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圆满闭幕,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即将完成各项议程。2014年的全国两会,将以其特殊意义影响中国的改革与发展。

改革,是今年两会的鲜明主题;改革,是代表委员的最大共识;改革,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由之路。在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这个不同寻常的时间节点,代表委员围绕改革商国是、增共识,抓住落实定大计、聚力量,唱响全面深化改革主旋律,凝聚攻坚克难正能量,推动新一轮改革迈出坚定步伐。

过去一年,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履职第一年。面对改革发展的一系列重大课题,代表委员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察民情、听民声、集民智、聚民力,通过民主立法、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政治协商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为全面深化改革献计献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年工作预期目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新的经验,体现了代表委员的担当精神和履职能力。

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正是在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基础上,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厦,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制度基础。发扬民主就能增进共识,紧密团结定能凝聚力量。坚定制度自信,发挥制度优势,汇聚心往一处想的智慧,凝聚劲往一处使的力量,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基础就愈加牢固,求实奋进的力量就更加强大。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是今年两会的中心任务;把向深化改革要动力的指导思想转化成具体可行的施政举措,是两会成果的集中体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9个方面重点工作,直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转型升级的难点、改善民生的焦点、社会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热点等问题,工作着力点集中指向关系重大、任务急迫,以及涉及百姓期盼的领域、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以重大问题为导向,运用倒逼机制、区分轻重缓急,稳扎稳打、有序推进,改革才能取得扎扎实实的进展。

好的决策部署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落实。以抓落实的作风积极投身到改革中来,是各级干部的政治责任。要把抓落实作为今年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力量,依靠人民群众的团结奋斗,努力取得丰硕的改革成果。

改革是制度红利持续释放的过程,也是创造活力奔流涌动的过程。两会之后,代表委员将返回各自岗位,希望能在不同领域、不同地方充分发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的作用,科学总结基层经验,及时反映群众诉求,多做问需于民的实地考察,多为问计于民的深入调研,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多提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建议,监督、支持政府抓好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于民,让改革共识不断凝聚,改革动力持续迸发。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渡,勇进者胜。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乘着全国两会的春风,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改,一个难关一个难关地克,就一定能不断开拓全面深化改革新境界。

一年之计在于春,百事待举在于行。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时不我待的进取意识、夙夜在公的敬业精神、“三严三实”的过硬作风行动起来,狠抓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两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制度执行力、改革推进力、发展驱动力,为新一轮改革开好局、起好步而扎实工作、努力奋斗,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上书写发展新篇章。

■两会谈

公正司法,才能为社会公平正义筑牢根基;完善治理,才能为实现人民权益提供保障。“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目标路径,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的航船行进到今天,中国站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人民也有了更高的发展诉求。一方面,物质生活逐渐丰盈,人们的权利意识水涨船高,公平正义已经成为社会公共必需品。另一方面,经济发展起来以后,社会领域的利益纠葛、无序竞争、行为失范等问题日益凸显。面对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如何确立法治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怎样建立通畅有序的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正是从这些时代考题中,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这些年来,许多社会问题一再说明,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才能实现良性互动、保障群众权益。一系列案件表明,如果不严格执法,司法公信力难以建立,还会消解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仰。因此,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要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使司法机关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从而涵养遵法守法的深厚土壤。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还需要社会体制改革的同步推进。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体制创新,核心是人,只有人与人和谐相处,社会才能安定有序。

“公与平者,即国之基址也。”用公正司法筑牢法律边界,用社会善治凝聚攻坚合力,全面深化改革就一定能与公平正义相互促进、比翼齐飞,在劈波斩浪中实现我们的预期目标。

(摘自3月12日《人民日报》)

■两会谈

今年两会上,无论政府和“两高”的工作报告,还是代表委员的议政建言,“依法”都是反复出现的一个词。这体现了一种法治共识,也强化一项治理标准。

也就是说,一事当前,是先想到法治方式,还是法外手段?处理矛盾,是只想着息事宁人,还是捍卫法律尊严?面对压力,是只顾四处讨好,还是坚守法律底线?调整利益,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还是坚持一碗水端平?

这些问题,似乎都是底线要求,但换个角度,则体现了一种担当精神。“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在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担当”的语境中,依法办事应该成为最醒目的度量衡。

实践中,经常会有类似的辩解:“如果样样都依法,我们就会一事无成。”在有些人看来,法律程序繁琐、限制太多,许多“急病”等不得慢郎中,还不如土办法管用。因此,即便是“依法办事”,也不过是做一套法律的面子,操作中还是人治的里子。尤其是推进改革,许多人还停留在“闯红灯”的惯性思维中。决策不依法、遇事不讲法、办事不守法,有认识能力的问题,更有思想态度的问题。

“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是最近一个流行词,也可以用来分析上述问题。许多时候,不依法办事的背后,是一种精巧的利益考量。行使依法不该行使的权力,往往是为了谋求不当利益;逃避依法应该履行的职责,常常是为了降低自身风险。然而,合意依法、不合意违法,倘若都是机会主义,何来法律信仰?宁愿不干事,唯求不出事,倘若都搞明哲保身,何来铁面执法?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倘若都不敢坚持原则,何来法律权威?

当然,强调依法办事的担当,也要有依法平安的保障。一方面要树立导向:比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另一方面要明确后果:比如,“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惩戒,给敢担当敢负责的撑腰,才能打消“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的顾虑,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更多干部身上生长。

(摘自3月12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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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452 2014-03-13 00:00:00 四 凝聚改革正能量 实现发展新跨越KeywordPh——写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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