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于一般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在10日内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起诉,检察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10日内向法院提起公诉,而法院必须12日内做出宣判……昨天,郑州晚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由河南公检法司四部门联手打造的“轻微刑事案件速办通道”的《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已经正式实施,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轻微刑事案件,公检法司30多天办结 “这个‘意见’出台得太好了,大大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昨日,管城法院刑庭副庭长陈志强接受采访时说,过去,10起的轻微刑事案里,至少有几起是“多判”的。 陈志强说,按照刑诉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在公安机关,有14天的刑事拘留期限,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有两个月的侦查期,侦查终结,诉到检察院,在不退捕的情况下,还有一个月审查起诉期限,再到法院阶段,按规定,即便按简易程序,到法院还有20天的审结期限。这样一来,公检法司四个部门下来,有部分即便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告人,也要在看守所至少待上三四个月,甚至小半年时间。 此次新出台的《意见》规定,对于适用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后10日内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对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受理后3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12日内宣判,并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对拟判处缓免刑的案件可适当延长审理期限。 发现案件情况变化不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办案机关应当终止快速办理程序并于3日内告知移送机关。 轻微刑事案件必须具备的条件 《意见》规定,适用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认实施了指控的犯罪事实且供述稳定,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适用法律无争议。 优先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案件 1.危险驾驶案件;2.情节较轻的盗窃犯罪案件;3.情节较轻的故意毁坏财物犯罪案件;4.情节较轻的妨害公务犯罪案件;5.情节较轻的寻衅滋事犯罪案件;6.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7.其他符合快速办理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