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 明确“一个目标” 努力营造稳定、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环境。 2 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坚持“低成本、高效率、可持续”的原则,就是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最大限度整合现有资源,下沉工作力量,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一人负责、多人协同”的“简单、高效、易操作”的工作要求,设计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网格化管理切实可行、简便易行;二是坚持“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原则,形成逐级负责、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 3 细划“三级网格” 乡(镇)办为第一级网格,村(社区)是第二级网格,村组、楼院、街区、辖区公共单位为第三级网格。 在第一级网格内,乡(镇)办党政主要领导人为第一责任人;在第二级网格内,乡(镇)办的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村(社区)党支部第一书记,对村(社区)工作承担领导责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对村(社区)工作承担直接责任;在第三级网格内,由乡(镇)办一名公职人员担任网格长,依靠村民组长、楼院长、街区长、辖区公共单位责任人、退休干部、联户代表等力量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4 搭建“四级平台” 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四级联网的社会公共管理信息平台。每一级平台既是一个基层信息数据平台,也是一个工作指挥、处置、监督平台,按照“统一受理、分类处置、逐级上报、跟踪督查、评价奖惩”的原则,对问题按照职责范围实行逐级发现、逐级办理、逐级报告,确保各类问题应发现尽发现、应处置尽处置。 5 形成“五级联动” 市委常委分包县(市)区,县(市)区党政班子成员和市直单位群众工作队分包乡(镇)办,乡(镇)办党政班子成员和县(市)区群众工作队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分包村组、楼院、辖区公共单位,市直、县(市)区县行政执法部门班子成员分别分包乡(镇)办。形成市、县(市)区、乡(镇)办、村(社区)、村组(楼院、街区)上下五级联动,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局面。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