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灭门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昨日,宁夏彭阳“10·14”特大杀人案在彭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麻永东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永东因家庭矛盾,持刀杀死怀孕妻子及其家中老幼共7人,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麻永东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