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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A07版:经济新闻要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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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个别支付机构线下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被暂停,继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网上被披露,最近一段时间,有关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热议,一时间作为监管方的央行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央行缘何暂停相关支付业务?央行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究竟持怎样的态度?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将走向何方?3月24日,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暂停相关业务意在防控风险,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创新的理念不变。 据新华社电 相关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 问:央行13日发文暂停二维码支付业务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请问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答:近年来,国际国内对二维码技术在移动支付方面有所尝试和拓展,但总体上有关技术、业务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标准,存在一定风险隐患。 在没有建立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统一的业务规则和相应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情况下,拥有上亿用户的支付公司全面推广二维码支付可能引发的多种风险难以想像。 “虚拟信用卡”的发卡流程全程网络化,突破了现有发卡面签审核等基本管理要求,对反洗钱法律制度和账户实名制度产生较大冲击。 央行对有关机构拟推出的上述两项业务只是暂停,不是终止。 问: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是否就是最终成稿,最终版本何时出台? 答:网上流传的《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央行和一些支付机构之间进行“点对点”沟通的新近工作底稿。 对《征求意见稿》涉及的重大问题,还需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如果消费者认为账户功能和具体额度不合理,还要作相应的修正。 鼓励创新的理念不变 问:迄今为止央行已发放了250多张第三方支付牌照,显示出鼓励创新的理念,但目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加码”又让一些人觉得央行正变得趋向保守,央行是否在“变脸”? 答:人民银行一直重视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各种金融创新,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强调防范风险、强调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与鼓励创新是并行不悖的。对一些新的业务要留有观察期,冷静地分析总结,一切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和促进创业增长的金融创新均应受到尊重和鼓励。 监管应遵循五大原则 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总体原则是什么?怎样保证其健康发展? 答: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一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必须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合理把握创新的界限和力度。 二是互联网金融创新应服从宏观调控和金融稳定的总体要求。 三是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允许存在提前支取存款或提前终止服务而仍按原约定期限利率计息或收费标准收费等不合理的合同条款。 五是要处理好政府监管和自律管理的关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 基于以上五点考虑,对互联网金融要予以适度监管,不宜管得过多过死,要为创新和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继续保持全球领先地位。 (相关评论见AA08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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