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庭上求情 受贿150万,获刑十年零六个月 3月27日上午9时许,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汪扬受贿一案宣判:汪扬受贿150万元,判处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50万元罚金。 汪扬原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南京分会巡视员,曾任南京河西新城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南京市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在今年1月17日,汪扬受贿案首次庭审。 当日,公诉人当庭指控,2008年至2013年间,汪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滨江公园北段风光带土方工程、青奥城地块土方清运工程等项目中,为他人获得施工合同、工程款的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在端午节、中秋、元旦、春节等节日先后17次收受人民币共计150万元。 汪扬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不过在庭上,汪扬在最后陈述时自辩:“对不起组织40余年的培养,也给家人巨大压力和影响,我自知功不能抵过,认罪服法,但我身患颈椎病、呼吸综合征、脂肪肝等10多种疾病,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汪扬,男,南京人,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12月,任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局级),分工“协助处理交通运输及工程建设、人防方面工作”。2013年4月,因涉腐接受组织调查。 据《扬子晚报》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