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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3·01”暴恐案 4名嫌犯被批捕 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3月1日21时20分许,多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伤。 3月3日,公安部消息,经公安部组织云南、新疆、铁路等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时的连续奋战,于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该案。 警方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除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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