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4月3日电 随着当事人之一杨剑波诉证监会案3日开庭,时隔半年多的“光大乌龙事件”重新成为舆论焦点。
“光大事件”第一季,以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重罚画上句号。马年新春刚过,当事人之一杨剑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证监会告上法庭,“光大事件”第二季开场。
在起诉状中,杨剑波以对内幕信息认定缺乏法律依据、错单信息已处于公开状态、光大证券并未利用错单交易信息从事证券或期货交易活动,不存在牟利的主观目的为由,要求证监会撤销对自己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杨剑波在诉状中认为,光大证券因程序错误出现的错单交易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对于证监会认定的内幕交易,杨剑波辩称系“基于市场中性策略型投资的交易原理进行的常规性必然性操作”,并表示“上海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先知情但并不阻止”,且“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指导下完成”。
这无疑将矛头直接指向了监管层和交易所。知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表示,如果杨剑波所谓的真相属实,作为监管机构的上交所、证监局、中金所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此外,据透露,事件发生当天上海证监局专管员要求光大证券先将信披内容交予他们审核后才能公告,导致市场得知真相的时间“被延迟”。这对遇到突发事件时,交易人员是应该采取“先报告监管机构再对冲”,还是“先公开后对冲”的模式提出了疑问。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内情,站上原告席的杨剑波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他希望通过这场诉讼,能够“让行政行为违法导致的合法权利受损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