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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十二五”末我省至少要关20处小煤矿 本报讯 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我省再施“重拳”,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贯彻国办发〔2013〕9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要求,今后,我省将严格煤矿准入条件,提高准入标准。到“十二五”时期末,全省关闭开采条件差、资源储量少、安全基础薄弱的小煤矿20处以上,淘汰落后产能300万吨/年以上,对发生重大、特大事故的小煤矿依法予以关闭。同时,煤矿管理人员准入也将有提高: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必须有相关专业和实践经历的管理团队,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20人。 我省将建立煤炭安全生产信用报告制度。各有关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要定期将安全生产诚信缺失的煤炭企业相关信息向省发展改革、煤炭行业管理、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并建议采取相应制裁措施。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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