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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新密市曲梁乡的小张今年虽然只有13岁,但他的“驾龄”却已经3年有余了。就在今年寒假期间,小张骑着摩托车出去找小伙伴儿玩的时候,一不留神撞到了在路边溜达的刘大爷。 后来经警方认定小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双方因为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之后,刘大爷于2013年10月10日向新密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小张及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新密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判决由被告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被告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原告便向新密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小张系未成年人,在处理案件时一方面做原告家属的调解工作,一方面做被告家属的思想工作,避免被告家属因为赔偿问题过多责罚孩子。 最终,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小张的父亲张某于近日支付刘大爷各项费用20000元,一起因摩托车引起的交通事故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案件虽然结束了,但是,在这里还是呼吁大家能够提高安全意识,禁止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防止悲剧的再次发生。 通讯员 韩新远 少年犯事 其父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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