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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30天内需到房管局备案
地下室不得租给他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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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30天内需到房管局备案
地下室不得租给他人居住

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即日起公开征集意见

租房30天内需到房管局备案

地下室不得租给他人居住

今后,我省将建立房屋租赁管理登记备案制度,当事人签订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必须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从即日起到5月12日,省政府法制办将就《河南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签租房合同后

30天内办理登记备案

《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房屋租赁将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拿着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到省辖市、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将是房屋租赁管理的有效凭证。

如果违反该规定,将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仍不改正的,将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规出租地下室

最高罚款3万元

《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同时,设计用途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的,将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对违反这些规定且限期不整改的,将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该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出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将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不得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以外性质的其他费用。

这些途径均可提建议

有建议可以在5月12日前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

电子邮件地址:

fzbyyy@126.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

邮编:450018

传真:0371-69699063

也可点击“河南省政府法制网”首页右侧“河南省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系统”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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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376 2014-04-23 00:00:00 三 租房30天内需到房管局备案<BR/>地下室不得租给他人居住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