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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上午,河南省首家环保法庭——中牟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正式成立。据介绍,“生态环境保护法庭,主要负责审理中牟县辖区内水土、林业资源保护以及排污侵权、损害赔偿、环境公益诉讼等类型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和相关执行案件”。 中牟县森林覆盖面积60万亩,黄河湿地面积10577公顷。2009年以来,中牟法院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80余件,占郑州两级法院总数的36.5%,其中滥伐林木案件居多:如2009年1月,李某在中牟县黄河边打死4只灰鹤案;中牟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排出的废气导致王某果园里167棵杏树、273棵花椒树绝收且濒临死亡案;2013年,刘某在未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万三公路西侧的897棵杨树采伐案…… “作为全省的首家环保法庭,必将为地方政府环境执法、依法行政等提供有力支持,对环境违法企业发挥威慑作用。”中牟法院负责人介绍说。 郑州晚报见习记者 张朝晖 通讯员 闫晗 张晓龙 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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