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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 将调整为市、县级政府分级管理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根据新规,我省将把现行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市、县级政府分级管理。 通知明确规定,我省将调整行政管理体制,将现行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由市、县级政府分级管理,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调整后,市、县级工商、质监部门将为同级政府工作部门。 省政府要求,此次调整中,将按照编制随职责走、人随编制走的要求,将市、县级工商、质监部门及其所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整建制划转市县按照权限分级管理,分别纳入各级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总额,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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