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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变“祸”车 友谊不能承受之重 刘彬出生于1987年,比王涛大3岁,同住在新密市岳村镇槐树坪村,俩人是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本是亲密无间,形影不离,却因一场意外交通事故对簿公堂,结下恩怨。 助购货车 俩人的友谊之深可以从这件事上得知:2012年9月3日,刘彬想购买一辆价值30余万元的轻型货车用于营运,因无法一次性拿出这么多的现金,便打算分期付款购买,分期付款需要担保人,刘彬第一个想起的就是自己的好伙伴王涛,刘彬一出口,王涛就即刻答应了——为了朋友做担保人是应该的。 伤于车祸 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7月5日,刘彬新购的货车营运还未满一年,便发生了一起两车受损、一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当时,刘彬带着王涛正驾驶该车沿着新疆阜康市一岔道由西向东行驶,由于驾驶速度过快及疏忽大意等原因,未按照规定和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重型货车尾随相撞,造成两车辆受损、乘车人王涛严重受伤的事故。 权益之争 事故认定刘彬付全责,车辆损失和受伤治疗费用就全由其承担。由于各种赔偿费用巨大,加上家庭经济条件有限,王涛的治疗费用8万余元刘彬仅向其支付了2万多元。俩人虽然是要好朋友,但是遇到与己重大健康权益相关时,不能只顾着朋友的情面,也得考虑自己,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 对簿公堂 对于剩余的6万多元的缺口,经王涛及其家人的追要,刘彬仍未偿还。不得已,王涛在家人的支持下将刘彬告上新密市人民法院,要求除去已支付的26000余元,再偿还医疗费、住院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63000元。俩人从亲如兄弟的朋友变成了对立的双方。 调解言和 新密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对该案经过认真阅卷、庭审,得知原本是好朋友的双方当事人只因偶然的车祸发生权益之争,法律关系简单,完全具有调解的可能。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维护权益的理念出发,庭下对双方当事人从法律规定、人间情暖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规劝。双方当事人最终在法庭的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通讯员 李圣杰 韩新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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