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2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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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我省省级储备粮 每年要轮换二到三成 本报讯 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时候,充足的储备粮是保证居民生活的“保障”,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意见稿》,省级储备粮按产区3个月、销区6个月的销量确定储存规模。为了保证储备粮的新鲜,我省省级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每年轮换的数量为省级储备粮储存总量的20%至30%。省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应具备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法人资格。 同时,省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保证省级储备粮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如果您对此《意见稿》有建议或者意见,可以在5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反馈至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 电子邮件地址:fzbyyy@126.com;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经济法规处;传真:0371-69699063;登录省政府法制网,直接在线发表意见。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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