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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钱权合谋 功夫在监管与问责 ■街谈 5月6日,记者从广州市纪委了解到,市纪委近日印发《广州市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出入歌舞厅、夜总会,不得将公车停放在高尔夫球场、歌舞厅、夜总会等场所,不得违规用现金支付公务消费费用,不得违规收取润笔费等。市民可通过多种渠道举报,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5月7日《广州日报》) “十个严禁”里面的内容,无论是“严禁公款大吃大喝”还是“严禁大操大办敛财”等规定,都不过是对常识的一种重申。在我们的固有认知下,这些行为,本来就是被禁止的,本来也是不被允许的。如今重复提及,一方面说明这已经受到更上一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但另一方面,是不是也同时说明,之前的那些禁令有虚设之嫌呢?不然,又何须重复提及呢?只有禁令得不到贯彻执行时,才有必要把其从普通形式上升为文件形式。 事实上,之前禁令之所以得不到落实,在于监管不严、处罚不力。一则,谁是私企老板,谁是公务员?一个人的职业不会写在脸上,而公众也不可能认全,那谁来监督、如何监督?这显然是一大难题。之前如此,如今这个难题依旧。二则,即便一些官员不洁身自好,在好人主义盛行的官场里,对违规官员的处罚也不会太严,大多是批评教育了事,最多也只是给个纪律上的处分,并不会对当事官员有实质性的处罚。 在这样的境况下,所谓的这“禁止”那“严禁”,说到底不是说给官员听的,而是说给公众看的:看看,咱们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有多高!但很显然,无论是之前的各种禁令,还是如今广州的“十个严禁”,都只是一种形式上的作为罢了。而事实上,即便领导干部不触碰这“十个严禁”,也不意味着这背后就没有钱权交易、钱权合谋等行为。“禁令”的诞生,只会让这些行为从地上转入地下,而很难让其消失不见。 事实上,要让钱权合谋、钱权交易等行为真正消失,说百遍不如做一遍,再多的禁令都是不靠谱的,问题的关键是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事实上,这“十个严禁”,很多已经不是纪律问题了,而是法律问题了,如大操大办敛财,收送礼品购物卡等,既然已经触碰法律,那交由法律来解决即可,又何须纪律横插一腿呢?自然,我们并不否认“十个严禁”的制度善意,但要从根本上杜绝钱权合谋的事情发生,就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在禁令上下功夫,而必须积极作为,在监管与问责上下功夫。□龙敏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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