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编者按:今年4月份以来,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深入中牟县多个乡村、机关、社区、学校、 企业,讲授法律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宣讲足迹遍布中牟城乡各个行业,宣讲声音渗透中牟各个领域。从以前普法宣传的“门庭冷落”,到现在主动听课的络绎不绝,如今的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成了中牟县广大干群眼里的“香饽饽”。 4月21日上午,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由副检察长袁胜麦、孙书杰,工会主席李风格领队,来到中牟县大孟镇茶庵村进行法律宣讲活动。宣讲团成员、监所检察局局长孟波结合自身派驻监狱开展检察工作的经验,以失去自由,享受自由为题,以大墙内外生活为对比,用一个个发人深省的案例,为村镇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希望他们拒绝诱惑,远离腐败,珍惜眼前美好生活。宣讲活动受到了该村党员干部、群众的肯定和赞扬。 见习记者 张朝晖 中牟播报 李淑娟 通讯员 刘振 文/图 践行群众路线 推动务实为民 谈起成立检察官法律宣讲团的初衷,中牟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捍卫认为,近年来,该院在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中做了一些积极有效的工作,但总觉得有些欠缺,追根溯源,发现由于没有组织保障和固定的法律宣讲人员,普法效果不尽如人意,另外,干警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今年4月份以来,为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务实为民,延伸职能,服务大局,开拓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领域,更好更直接地为中牟县大局和基层基础服务,同时也为了培养锻炼广大干警,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探索具有中牟检察特色的犯罪预防宣讲新模式,中牟县检察院经过深思熟虑,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志愿参加,发挥特长”的原则,成立了“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 4月18日,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来到该县实验中学举行首次法律宣讲活动。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局干警郭燕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为该校两个班的中学生讲解了法律常识,并结合青少年多发的违法犯罪,如打架斗殴、故意伤害、强行索要财物、盗窃、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生动讲解,使学生们认清了违法行为的重大危害和严重后果。郭燕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提出避免违法犯罪对策,受到了学生们的热烈欢迎。4月24日,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来到富士康白沙园区,对中层以上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宣讲法律,解析案例,教育企业员工远离各种犯罪,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中牟县检察院统筹全院骨干力量,充分发掘检察机关法律人才多、人员办案经验丰富的特点,吸收各部门中政治思想好、法律功底扎实、检察业务熟练、演说能力强的业务骨干37名,组成检察官义务宣讲团,尤其注重配备自侦、刑事检察等部门有实践经验、有理论水平并有较强表达能力的检察官,形成宣讲合力,改变了以往宣讲力量单薄、宣讲工作被动的局面,为宣讲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开展提供了有力组织保障。 普法宣传有的放矢 法制宣传入心入脑 为保证检察官法律宣讲团的宣传效果,中牟县检察官法律宣讲团将根据受众对象的行业特点,针对乡村、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及各类群体的不同需求,有的放矢地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选派最合适的授课员,使法制宣传做到了入心入脑,为中牟县的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设立团长两名,实行月轮制,两名团长按月轮流负责,下设联络员,具体组织安排宣讲活动,宣讲任务分为主动宣讲或电话预约,并根据宣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由宣讲团联络员安排好宣讲任务,并负责收集相关单位的反馈信息及时改进管理工作,不断总结提高。 为更好地发挥检察宣讲工作的社会效果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宣讲的精品意识,宣讲团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实际情况,精心准备课程,分为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维权、重点工程法律服务等7个专题,针对不同宣讲对象准备材料,制作“个性化”的宣讲方案,形成“检察官义务宣讲团资料库”,避免了“一篇讲稿讲到底”的现象,切实提高预防宣讲针对性。 着力关注民生 着眼服务大局 宣讲团着眼服务大局,紧扣犯罪多发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预防犯罪宣讲工作,宣讲工作注重聚焦于国家重视、社会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热点问题,特别是食品安全、工程建设以及涉农领域的犯罪预防,并紧贴行业部门实际,提出有分析、有措施的整改建议,帮助其完善管理制度和健全防范机制,增强宣讲教育的实效性。 据中牟县检察院负责人介绍,该院检察官义务宣讲团预计在2014年将进行不少于36场法律宣讲,相信随着宣讲活动的开展,必将进一步扩大检察机关开展预防犯罪宣讲工作的公信力和影响力,提高法制宣讲的针对性、综合性和实效性。 宣讲感同身受 听众受益匪浅 5月7日上午,副检察长池楠、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成员郭艳等检察官来到狼城岗镇西狼小学,为学生做法制报告会。郭艳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通过选择贴近青少年和校园实际的具体案例,分析中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根源,角度新颖,形式活泼。用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该校学生王某说。该校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这节课,使同学们深刻认识到自己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更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任何事都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守法。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 截至目前,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已经开展了10场宣讲活动,咨询56次,受教育3000多人次。如今, 中牟县检察院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的“回头客”越来越多,听讲过的单位欲再次邀请,没听讲过的单位慕名发出邀请,检察官法律义务宣讲团用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口碑。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