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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住超生儿上户口,给你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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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住超生儿上户口,给你提成
为收抚养费,江西修水计生委向警方付“赞助”

近日有消息称,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

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100万余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

记者对此进行调查,有关负责人士表示,“协议并不存在”,乡镇向公安拨付“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已经持续多年。

19日下午,当地回应称,这一做法被紧急叫停,并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将严惩违规人员。

“每个计外对象付200元上户费”

因为没缴纳社会抚养费,修水县白岭镇村民冷雪梅(化名)的两个孙子至今没能上户口。两个孙子一个两岁,一个刚满一周岁,均为超生。

这是一个典型的留守家庭,孩子的父母都在广东打工。奶奶冷雪梅,为孙子跑“户口”屡屡碰壁。

她回忆,到镇上的派出所给孙子上户口,民警一听说是计划外生育,就让她先去趟镇计生办。镇计生办工作人员的态度很明确,必须缴齐社会抚养费才能上户口。

根据相关规定,冷雪梅给两个超生孙子上户口,需要缴纳近3万元。

记者在修水县城以及白岭镇、何市镇、黄龙乡等乡镇咨询户籍民警,得到了相同的回复:超生婴儿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能上户口。

当地一名知情人称,公安在超生儿上户环节严格把关,年终可从各乡镇获得“抽成”。

一张2012年初的“江西省行政事业单位收款收据”显示,修水县一个乡镇计生办向县公安局支付1万余元,账面名义是“拨款”,收据左下角收款单位处盖有“修水县公安局财务专用章”。

这张收据上有一句手写备注:“根据县计生委与县公安局协议,每个计外对象付200元上户费”,签字署名为该乡镇主管领导。

上述知情人说,所谓的“上户费”,相当于计生部门给公安的好处,公安帮计生“卡”超生儿上户,计生给公安一定的提成,这样公安才有把关的动力。

给公安“赞助”已持续多年

对于部分乡镇向公安支付“上户费”的现象,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岱回应,“上户费”的说法不准确,不存在每名超生孩子“200至400元”的提成,计生委和公安局也没有签订协议。

5月16日,记者就“上户费”采访修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松。刘松表示,没有见过关于“上户费”的相关文件,也不了解此事。

陈小岱表示,一个派出所一般管1~2个乡镇,乡镇确实每年拨给当地派出所一定经费。

他说,乡镇拨付的经费不是给县公安局,而是给各个派出所,拨付金额由乡镇自己定。“给点赞助,给点工作补助,据我了解,好多年都是这么做的。”

给公安拨款,是否意在“卡”超生儿上户?陈小岱回应说,公安这几年支持计生工作,在新生儿上户方面“把关”。

修水社会抚养费征收近年暴涨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岱承认,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挂钩并无法律依据。

修水县人口计生委近年来已多次在提交给县政府的工作情况汇报中,点名要求公安部门配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公安部门在办理新生儿上户手续时要严格把关,有准生证的要计生办签字盖章,计划外的要计生办出具证明。

今年以来,山东省和江西省南昌市的户籍管理部门决定,新生儿落户与征收社会抚养费实行“脱钩”。

而修水县政府网站显示,该县社会抚养费征收2008年为870万元,2009年飙升至1800万元,到2012年则突破2000万元。网站未公布2013年以来的数字。黄龙乡乡长梁学春表示,乡政府办公经费每年只有20万元,但去年下拨的计生经费达到40万元左右。镇里每年拿到的计生经费,大概占该镇社会抚养费征收额的80%左右。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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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944 2014-05-20 00:00:00 二 卡住超生儿上户口,给你提成KeywordPh为收抚养费,江西修水计生委向警方付“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