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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严打暴恐通告:30天内自首减轻处罚 开展以新疆为主战场,为期1年严打暴恐行动 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要求有4类违法行为的犯罪分子,30天内投案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者,可减轻或免于处罚。 通告明令,有组织、领导参加、实施或者煽动实施暴恐活动的,非法制造、贩卖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的等4类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可争取宽大处理。凡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经中央批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其他省区市积极配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综合 新华社 央视 ■相关链接 新疆警方“零点行动”严打暴恐 新疆23日启动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以来,全疆各级公安机关闻令即动,在前期侦查、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主动进攻、严查深挖,于25日凌晨实施“零点”抓捕行动,迅速打掉一批暴恐团伙,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缴获一批制爆工具、材料及管制刀具,对暴力恐怖活动形成“快、稳、准、狠”的严打态势。据悉,5月以来,和田、喀什、阿克苏三个地区公安机关针对复杂、严峻维稳形势,严查深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共打掉23个涉恐涉爆和宗教极端犯罪团伙,抓获200余名犯罪嫌疑人,收缴200余枚各类爆炸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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