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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江交警副大队长 与女协警开房丢了枪 24日,四川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通报:网友关于该县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与一名女协警到宾馆开房后丢失配枪的举报属实。目前枪已找回,并查实许确与一家企业有不正当利益关系等,现纪委已介入调查。 记者上午致电合江县公安局询问许江与企业不正当关系情况,并未得到回复。 副局长:不能算丢枪 网帖称,这名副大队长是在与下属的一名女协警开房后将枪弄丢的,而且两人的暧昧关系已经保持很久。网帖还同时对该副大队长与一家大型汽修企业的不正当利益进行了反映。 公安局副局长陈献辉介绍,4月26日,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许江到泸州办理私事,入住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宾馆。入住后,许江将其携带的公务用枪放在房间枕头下面。下午6点30分,许江因赴朋友会面匆忙离开宾馆。 晚上7点6分,宾馆的服务员例行整理房间时,发现了许江留在枕头下的枪,于是拨打了110报警。接到报警后,江阳区南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了酒城宾馆。通过宾馆前台的入住登记记录发现,915号房为许江登记入住,于是办案民警迅速通知了合江县公安局以及许江。 对于“丢枪”一事,陈献辉表示,许江一事并不是“丢枪”,而是枪支“失去控制”。“从许江离开宾馆到找到,应该说枪支一直都处于民警的可控范围内。”陈献辉说。 两当事人:没发生关系 “经过我们对当事两人的调查,以及之后的走访,当事人没有承认他们发生了关系,我们也没有证据来证明当天两人发生了关系以及有所谓的不正当关系。”陈献辉告诉记者,许江的小孩想到泸州某学校读书,托李某某(女协警)一位在该学校教书的朋友了解情况。 当日,李某某确实进入了许江所在的915房间,但由于李某某的朋友并没有露面,一小时后,李某某离开了宾馆。 综合《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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