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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青年疑在派出所被扔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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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青年疑在派出所被扔坠楼
警方认定自行跳楼
曹军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发时曹军所在办公区二楼窗口(画圈处)

26岁的山西汾阳男青年曹军,讨债时被误认成小偷,居民报警后他被当地太和桥派出所的警察带走调查。进入派出所15分钟,曹军就因伤重送医。对于受伤的原因,当地公安局称是曹军自行跳楼摔伤。太和桥派出所副所长王广炯因此事被追究刑责,检察院指控其犯有玩忽职守罪。5月26日,汾阳市法院表示,王广炯案或将于近期开庭。

曹军昏迷40多天后苏醒,他指认王广炯等多名警察对其进行殴打。曹军的家人根据派出所提供的监控录像,怀疑王广炯等警察打伤曹军,并将其从派出所的楼上扔下。

伤者现状 开颅后右眼视力降到0.1

5月26日中午,26岁的曹军正躺在山西省荣军医院8楼的一间病房内接受治疗,他的母亲守在床前照顾。此时的曹军意识清晰,可以正常地交谈。但是他的左半边身体并不便利,特别是由于左脚向内侧撇,导致脚掌不能完全着地,曹军需要在家人搀扶下才可以走路。除了活动不便,曹军头顶的一道疤痕清晰可见,曹军的父亲曹统锋说,这是做过开颅手术后留下的,由于头部的伤情损伤了视神经,曹军的视力已经下降,目前其右眼视力仅0.1,左眼视力也只有0.8,如果不戴眼镜,他几乎看不清东西。

曹军的父亲曹统锋提供的一些证件显示,曹军在2006年入伍服役,获得过优秀士兵称号。2008年退役后,曹军回到汾阳市,进入中石化系统工作。

曹统锋说,去年8月10日,一直昏迷不醒的曹军睁开了眼睛,由于在使用呼吸机,还不能说话。到9月初,撤掉呼吸机后,曹军已经可以说话。

曹军的主治医生说,以曹军最初的病情,能恢复到现在实属奇迹,他肯定会留下很多后遗症,未来勉强能生活自理。想恢复到常人的状态,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

造成曹军重伤的原因,汾阳警方解释称,是曹军自行从派出所跳楼。而曹军的家人根据现场情况及已经掌握的证据,坚决否认曹军是自己跳楼,认为其是被个别警察打伤后从楼上扔下。

伤者自述 讨债中爬房被误认成小偷

对于事件的发生,曹军回忆称,2013年6月20日晚9点多,他前往位于汾阳市府学街的警苑小区讨债,住在这个小区的一户人家拖欠他近9000元,而且他讨要多次对方都没有还钱。到了小区后,曹军确认欠债人在家中,且这户人家位于二楼,阳台正好就在门卫室房顶上方。曹军一怒之下爬上房顶,来到了欠债人家的窗外,“当时很生气,上房也是为了把他们堵在家里”。

由于当时已是晚上,一个人突然出现在房顶,且一直守在一户人家的窗外,旁边的居民产生了怀疑。据曹军回忆,他到房顶20多分钟后,就有小区的保安和警察赶到现场,他猜测应该是小区居民把他当成小偷,所以才报了警。两名警察和一名保安到场后,进入了欠曹军钱的那户人家,将曹军从阳台拽进了屋内。曹军说,他当时就向警察解释,自己是来讨债,可能情绪太激动,所以才上到房顶。

派出所内 被警棍打中头部记忆中断

两名警察简单询问户主后,将曹军带回了附近的太和桥派出所。

曹军说,来到派出所后,他被带到了一楼的一个房间,几分钟后,3名警察将他带往二楼的一个办公室,这个办公室临街,屋内只有一些桌椅。进屋后,3名警察要求曹军交代“为什么要上到房顶”以及“是不是小偷”,曹军再次向警察表示,自己是去讨债,情绪比较激动才爬上房顶。曹军表示,3名警察没有听他的解释,开始对他拳打脚踢,他招架不住,只能想办法护着自己。

在被殴打时,曹军依然辩解,自己不是小偷,但警察没有停手。

“他们说我不老实,一起打我,但是打得并不重。”曹军称,这种情况持续了三五分钟后,太和桥派出所副所长王广炯突然冲进屋子,手持一根警棍向他打来,“我没法躲闪,他一棍子就打到了我的头顶,我一下子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曹军在派出所的记忆就此中断,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表示完全不清楚。

警方回应 调查组认定“自行跳楼”

在曹军出了意外后不久,山西省吕梁市公安局就组成了调查组调查此事。经过调查,调查组认定,曹军被误认为小偷,警方将其带回调查。曹军在太和桥派出所自行跳楼摔伤。而对于曹军为何要跳楼,调查组的结论称,曹军在接受讯问时突然非常激动,扔掉手机后,趁看管的警察不备,从二楼跳下导致受伤。

汾阳市公安局根据调查结论,认为太和桥派出所的所长、副所长王广炯等人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于2013年7月初对太和桥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停职检查。副所长王广炯被免职,田新炜等三名协警被直接清退。而就在2013年7月10日,汾阳市检察院对王广炯立案侦查,认定其涉嫌玩忽职守罪,并于当日将王广炯刑事拘留。7月15日,王广炯被取保候审。

2013年11月底,汾阳市检察院向汾阳市法院提起了公诉,指控王广炯的罪名依然是玩忽职守罪。

对于已经被起诉的王广炯,曹统锋表示,他还是坚定认为王广炯所涉嫌的应该是故意杀人罪,而不是玩忽职守罪。他希望这起事件中的疑点能得到一个明确的解释。

案件疑点 警察违规在办公区询问

从2013年9月开始,曹统锋先后前往吕梁市、太原市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坚定地指责王广炯故意打伤曹军,并将其从派出所二楼扔下来,这才导致了曹军的严重伤情。

案件引起了山西省有关部门重视,山西省公安厅领导就此事做出了两次批示。

曹统锋说,事发当晚,曹军被带到派出所后,王广炯明知违规,却依然命令手下将曹军带到二楼办公区的房间,而不是地下的办案区房间。

在曹军发生意外后,汾阳公安机关公布了事发当晚的部分监控录像,记者也得到了这些录像。5月26日,记者还前往太和桥派出所进行了实地查看。

当晚的监控录像显示,曹军于事发当天22点35分被带到派出所,22点50分他就从楼上坠下。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下曹军坠地的一瞬间,当时曹军身体笔直从楼上坠下,双脚先着地,随后臀部着地,接着身体向后仰,头部磕向了地面。对此,曹统锋认为,这段视频所记录的曹军坠地时的动作和身体姿势,恰恰说明了曹军绝非自己跳楼。

曹统锋说,曹军被带进的2楼办公室,窗外是近1.2米宽的平台,在向下跳时如果不用力向前蹿,很有可能身体首先接触到平台,然后再摔下。那么坠地过程中,身体不可能保持笔直的状态。

曹统锋认为,曹军很有可能是被王广炯殴打失去意识。为了掩盖事实,王广炯等人将曹军架到窗外平台上,有两个人分别从腋下架起曹军悬空,然后松手。监控记录的曹军坠落过程很符合这种方式。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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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631 2014-06-04 00:00:00 三 山西青年疑在派出所被扔坠楼KeywordPh警方认定自行跳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