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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正式启动
宁夏将组承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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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自发自还”正式启动
宁夏将组承销团

地方债“自发自还”正式启动

宁夏将组承销团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发布了《关于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2014年政府债券承销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认主承销商将为5家,成为首个正式发出组建承销团通知的“自发自还”试点地区。

《通知》显示,201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55亿元,其中5年期债券22亿元,7年期债券16.5亿元,10年期债券16.5亿元。

此前,财政部公布,在今年4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内,上海等10个地区试点地方政府债券 “自发自还”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江苏获准发债规模最高174亿元,广东为148亿元(不含深圳),宁夏则为55亿元。并且规定,5年、7年和10年债券比例为4∶3∶3。

记者注意到,此次宁夏发布《通知》所附的申请表显示,要申请宁夏2014年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须提供2012及2013年“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以及“拨备覆盖率”等数据;证券类金融机构不提供“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但要提供“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的比例”以及“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

此外,申请机构还应同时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承销团组建及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要求,申请人注册资本不得低于3亿元或者总资产在100亿元以上。

该《通知》落款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并要求符合条件,并有意向成为承销团成员的机构将相关申请文件在2014年6月20日前寄送宁夏财政厅。这意味着,宁夏此次发债的承销团成员将在6月20日以后才能最终确定。

华南某银行业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目前究竟哪几家机构会中标还很难猜测,但预计试点期的承销团成员应该是以国有大行为主,像国开行这种政策性银行也应该会参与。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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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458 2014-06-07 00:00:00 六 地方债“自发自还”正式启动<BR/>宁夏将组承销团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