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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批文下发在即
证监会建议不超募不转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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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批文下发在即
证监会建议不超募不转老股

IPO批文下发在即

证监会建议不超募不转老股

新一批A股IPO(首次公开发行),预计将在下周陆续拿到批文。市场人士多预计,这批新的IPO仍会以“低价”发行。这是因为中国证监会已经对发行人和承销方下达了“窗口指导”,建议IPO企业不要进行超募,且不要进行老股发售。一投行资本市场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已经完全回到了当年的‘计划发行’时代。”

一家已经上报了发行方案的企业6月6日告诉记者,前一天接到了证监会的建议,希望能够压缩50%的拟募资额,“这次,证监会来直接跟我们沟通了”。

该企业称,监管机构告诉他们,募资额高就会抬高企业的发行价格,市盈率可能就会高于同业平均水平。出于审慎性监管的原则,可能会延长企业的发行周期。

尽管压缩50%拟募资额或仅为个案,记者从投行获得的信息也是:为了保证IPO再次重启的平稳,监管层确实已通过窗口指导的方式,向各家拟IPO公司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若出现超募或大量的老股转让,监管层就会对该公司的IPO给予重点关注。“谁都不会愿意自己的项目又出现什么纰漏。”一上海投行董事总经理说道。

上述资本市场部负责人指出,证监会的关注点主要就是在于发行价格不能过高、募资量不能过大,原则就是不能引起社会的广泛争议。“比如老股转让,证监会就明确说,IPO原则上是新股发行,而不是给你转老股的。”

按证监会窗口指导,今后IPO发行已完全不需要询价,也不需要路演。“只要将募集项目资金额加上发行的费用,再除以拟新发股份数,就是发行价格了。”该人士表示,该种现象成为普遍情况,那么新股第四次发行改革的所有措施,包括第三次发行改革的市场化措施,都成了一纸空文。

为了推动IPO的市场化发行,第四次发行改革方案引入了老股转售、主承销商自主配售等新的措施。

5月下旬,证监会曾首次实施了IPO的预期管理,明确提出下半年计划只发行100家IPO。综上所述,证监会近期对于IPO实施的所有措施,为的就是显著降低年内IPO的集资规模。

在2009年之前,A股IPO基本都遵循的是20倍市盈率的“窗口价”发行。在创业板推出的同时,证监会发布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第一个办法,发行市场化,成为改革的主旨,20倍窗口指导价也随之成为历史。

值得关注的是,IPO的推倒重来、回到原点的趋势,却是出现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已明确提出要完成IPO审批制向注册制转变的方针政策下。证监会主席肖钢也屡次在公开场合提出,要在2015年完成注册制改革。

“几次‘变法’的结果都证明,半吊子的制度,是无法适应现在资本市场的客观环境的。”一接近监管机构人士说道,“还不如直接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化的注册制。”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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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743 2014-06-09 00:00:00 一 IPO批文下发在即<BR/>证监会建议不超募不转老股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