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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戚家属来得多 多出几桌行不行? 中纪委网站刊文解读 “红白事”怎样办算是“大操大办” 自今年春节订婚以来,李青(化名)就没少为年底的婚礼发愁。这位河北某市副处级干部的女儿,很是担心婚礼“操办不当”给父亲带来影响。 “以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后来陆陆续续看到身边朋友结婚都不发请柬了,这才注意。像我这种情况,婚礼应该怎么办才不违规?”李青表示疑虑。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背景下,这些事宜又该如何操办呢? “婚丧喜庆事宜”范围 结婚、丧礼,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 “大办” 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 “造成不良影响” 指在群众中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 “借机敛财” 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 适用对象 县(处)级以上以及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而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则参照执行。 地方具体“操作办法” 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限定人数桌数 例:“湖南史上最严限宴令”规定,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得超过200人(20桌),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30桌); 二是限定礼金金额 例:广西河池市规定,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干部职工操办的婚事,馈赠、封送的礼金或同等价值礼品每人次不得超过100元; 三是限定宾客身份 例:河北石家庄市就严禁党员干部在办理婚丧事宜过程中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 备注: 地方未出台规定,有关专家给出基本判定标准:一看操办“红白事”是否使用公款;二看是否使用公物,如公车等;三看是否使用公产,如免费使用礼堂等;四看来宾中有无管理和服务对象,是否收其礼金礼品,特别是有无借机敛财;五看来宾中有无使用公物;六看是否影响他人休息、破坏环境等。 讲原则还是讲人情? 问题1:多出几桌行不行? 有人提出,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一样,习俗不一样,“红白事”操办者家庭情况、经济背景也有区别,有的亲戚朋友确实多,甚至有的邀请一人却来了一家三口,实际桌数比规定标准多出几桌行不行?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认为,在遵守刚性的程序性规定前提下,可以在执行时有一些合理的“救济措施”。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两三桌的,在向组织如实报告、提出合理申请的基础上,可以视作合规,防止走极端。 问题2:多重身份如何界定? 有人提出,管理服务对象可能是朋友、同学甚至同村的亲戚、族人,如何界定身份,能否宴请、收礼?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社会发展室主任李炜认为,关键是看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会影响公权力行使。如果影响公权力行使,即使亲戚也不行。 问题3:“份子钱”能否回收? 有人提出,在相关禁令出台前,自己送出去不少“份子钱”,现在自己家有了“红白事”,能否回收允许范围之外的“份子钱”? 在高波看来,如果此前确实送出去不少“份子钱”,可列出“清单”向组织报告,如获准也可视作一种“救济措施”。不过,显然“不太具有操作性”。 李炜表示,既然有禁令,就不应该回收。对干部而言,既然选择了公职,就一定要在利益上作“切割”,放弃一些东西。 问题4:是否小题大做、不近人情? 有人反映,受传统文化和习俗影响,难免有少数干部特别是其家属想不通、不配合,认为禁令小题大做、不近人情。 对此,媒体评论员张枫逸指出,禁令看似无情却有情,既有利于预防腐败、保护干部,也为干部减轻负担,推动社会移风易俗。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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