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中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公积金利益博弈岂可绑架民生
“工资指导线”别只是“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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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指导线”别只是“风景线”

■个论

北京近日公布了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6月17日,今年全国已有10个省(市、区)发布了2014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与去年相比,多地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值得一提的是,即使工资指导线的涨幅出现了下调,有网友仍感叹:工资指导线只是“看上去很美”,自己的工资并没有按照这个幅度上涨。(6月18日中新网)

10省公布“工资指导线”,多地涨幅下调,这反映了政府适应经济调整,对企业分配作出的一种科学性的指导,但很难反映民众实际工资情况的变化。因为“工资指导线”说到底是政府对企业分配的一种指导线建议。既然是建议,又怎能反映具体的工资调整情况?一言以蔽之,沦为“风景线”的“工资指导线”更多的时候反映的只是政府部门的良好政策愿望。

如何让“工资指导线”走出风景线的尴尬,显然应该成为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话题。就目前而言,摆在“工资指导线”面前的困难有三重。

首先,企业自身,并未把“工资指导线”作为工资协商的一个谈判基石。受资本逐利天性驱使,资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力成本毫无疑问成了一种经济自觉,而“工资指导线”既然只是指导,资方当然可以不听。其次,很难实现“工资指导线”的美好愿景,一个重要因素即企业税负过重。如果能适当地减免中小企业的税负,工资上涨达到“工资指导线”可能要容易一些。再次,实现“工资指导线”最重要的渠道就是工资协商,但工资协商的平台目前是由工会提供。而事实上,我国企业工会并不强势,人事、财务等均依附于企业,因而很难代表员工推动“工资指导线”的实现。

围绕“工资指导线”,有一种观点认为,工资涨多少,只要企业不违法都只是内部事务。这种看法事实上走入了认识误区。《劳动法》虽然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但同时也规定了,“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而从新加坡的经验来看,根据经济形势,出台工资调整指导意见,也是一种成功的经验。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朱玲的调查,1997年金融危机时,新加坡全国工资理事会建议将工资水平下调15%,通过降低企业运行成本,避免了大幅度裁员现象的发生。另据中国经济网2010年的报道,新加坡走出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的影响后, 许多公司、企业开始逐步恢复它们在经济危机时所削减的工资,部分业绩明显的公司甚至还给员工增加了薪水,或者派发奖金。毫无疑问,正是这种回馈意识保障了国民对工资调整机制的信心。但以国内情况来看,如果企业经营不景气,恐怕减薪容易,走出困境后涨薪却很难。

讨论工资指导线为何成了“风景线”,并不是说要叫停这一做法,而是努力推动其真正发挥效力。就当下而言,应该马上做的是推动企业员工表达利益诉求机制的建设,让员工的力量成为执行“工资指导线”的主力军强化工资协商制度的威信。同时,根据经济形势,适当地给中小企业减免税务负担,盘活其经济发展环境,为企业造血提供良性循环空间,以提升企业工资上涨空间。唯有激活工资上涨的外部与内部环境,尊重经济规律,“工资指导线”才不至于总是涨字写在纸面上,距离公众太遥远。

□晚报评论员 杨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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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509 2014-06-19 00:00:00 四 “工资指导线”别只是“风景线”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