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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A04版:经济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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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推动开展 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工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0日表示,《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推动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试点工作,交易所将出台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要求,中国结算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账户开立等工作。 证监会:员工持股试点方案包括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三项原则上市公司不能用摊派等方式强迫员工参与,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参加对象是员工及其管理层人员。资金和股票来源:员工合法薪酬、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股东的赠予等。 此外,上市公司总员工持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的10%,单个员工不得超过1%。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每期持股不得低于12个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意见,并没有对税收情况作出规定。 中国证券网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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