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他说:“为群众办事,不能玩一点儿‘花拳绣腿’,真正能把案件调解成功的实用方法才是王道。” 一位普通的基层法官,27年内整天和村民们泡在一起,对农村生活可谓了如指掌,让他在办案中钻研出不少“金点子”,这些“金点子”也成了后来年轻法官办案中常用的方法。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借力办案”法 说起第一次单独办案,闫胜义仍记忆犹新,那是一起许河乡董园村调查调解离婚案。 当时,闫胜义先找到村支书董庆献。经董庆献介绍后得知,被告董某好凑牌场,家里活基本不伸手,要是他能认错改正,这场婚姻或许还有回转余地。老闫随后找来董某,看出此人好面子,闫胜义就向村支书打听到,董姓家族中说话算数又比较有威望的人是60多岁的明德老汉。 果不其然,明德老汉一出面,董某马上就软了下来,经苦口婆心讲道理,最后董某给媳妇认了错,俩人日子继续过下去,案件也得以调解。 老闫称此类案件方法为“借力办案”法。 “隐形施压”法 “法官大人!您一定要帮帮俺这个老头子呀!俺现在走不动了,可几个孩子谁都对俺不管不问。”2012年的一天,闫胜义在村里走访中被一位老大爷拉住。几年前,老汉老伴去世,而今他行动不便,三个均已成家的儿子却不尽赡养义务,起因只是因为一辆老年代步车。 闫胜义当即决定把老汉的三个儿子叫到一起,几个人围坐在院子里,三个儿子你一言我一语地各自“倒苦水”找借口。闫胜义已了解三个儿子经济条件都不错,便开始隐隐施加压力:“如果因为这事儿闹到法院,到时候我们会选择在咱村里开庭审理,三个儿子养不好一个老爹,村里人到时候对你们几个会咋看!希望你们都好好考虑考虑吧。” 几天后,再次走访时,没等闫胜义开口,老汉的三个儿媳就急着向闫胜义汇报商议结果,当天就把钱凑齐,第二天就照着老汉要求把老年代步车买了回来。 这样的调解,闫胜义称其为“隐形施压”法。 “三调一判”法 在坝头法庭予以应用的“三调一判”法,是闫胜义工作探索中的一个经典法子,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立案、开庭、宣判三个阶段。 闫胜义说,首先是立案阶段,当事人发生纠纷时间短,这时期是调解的最佳时间,能有效避免矛盾升级。其次是开庭阶段,抓住双方当事人“爱面子”,不想“对簿公堂”的心理,促成和解。最后是在开庭以后,一些当事人自知举证证据对己不利,会降低诉讼期望值,这时调解也容易成功。 而这三个阶段也自有各自的妙处:第一阶段的调解对纠纷发生时间短、争议不大的案件处理效果明显。第二阶段的调解对婚姻家庭案件、邻里纠纷案件处理效果较好。第三阶段的调解则对诉讼期望值高、证据不足类的案件处理效果好。 “对症下药”法 “离婚案件,不但要在调解时情理共融,还有在其中穿插‘面对面’式、‘背对背’式、‘情绪冷却’式等。”闫胜义总结,因为闹离婚的原因很多,必须查找出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村民之间的调解有一定的特殊性,比如说话,你如果能用他们当地口音与他们沟通,做到‘入乡随俗’,整个调解过程马上就会变得顺利点。”闫胜义对基层办案有自己的看法,“为群众办事,不能玩一点儿‘花拳绣腿’,真正能把案件调解成功的实用方法才是王道。” 他的这些“金点子”也让不少年轻法官钦佩,纷纷拿来现用。 在基层办案的这27年间,经办2600多起案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这三个零,让我很有成就感。”闫胜义说。 |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