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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决议(草案)》,将为我市妇女权益竖起“保护墙”。 亮点一:强化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 “目前,市县两级妇儿工委和办公室组织力量薄弱。”市妇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决议》中,就此问题提出了对策:建立完善基层妇联组织体系,充实基层妇女干部队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应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同时,要求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妇女儿童维权站建设,设立妇女维权公益岗位,为辖区妇女提供家庭暴力投诉、家庭纠纷调解、法律和心理咨询等维权服务。 亮点二:针对损害女性权益三大难题提出解决方案 《决议》中,针对女性权益三大难题,一一提出了对策: 针对家暴问题,《决议》指出,公安部门应当制定家庭暴力接处警工作流程。民政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村(社区)建立或者指定庇护场所。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为有困难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 针对性侵未成年女性问题,家庭、学校、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女性的保护,并根据其特点进行生理、心理知识和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女学生提供必要的卫生保健设施和安全保卫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加大对猥亵、性侵未成年女性违法犯罪行为的侦查力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大对猥亵、性侵未成年女性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 针对侵害农村妇女财产权益问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本村妇女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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