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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铁饭碗”即将全面打破。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天实施。国家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指出,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下狠招打破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确定,事业单位作为法人,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确立了双方平等人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工作人员可以自主应聘,按聘用合同履行职责、享有待遇。自2002年至今,通过推行聘用制度,全国90%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经签订了聘用合同。 条例还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据人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 据央视 ■延伸阅读 事业人员 或从今起缴社保 根据国务院日前发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条例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室主任刘霞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条例》只作出原则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具体落实到各个事业单位还需要一定技术准备时间。 刘霞表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保是一个渐进过程,现在已经完成“制度并轨”,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过渡。 目前难点在于,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一定时间的“老人”和“中人”,如何改将涉及他们的利益。比如,开始缴纳社保前的工作年份该怎么折算成现在的社保标准?如何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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