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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帕提古丽·托合提4人组织、策划、实施昆明火车站杀人暴力恐怖活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3月1日晚9时20分,10余名统一着装的暴徒蒙面持刀在云南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等处砍杀无辜群众。经通报,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是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目前案件已造成29人遇难,130余人受伤。民警当场击毙4名暴徒、抓获1人。昆明“3·1”事件事发现场证据表明,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一手策划组织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 据中新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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