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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万富姐”吴英 由死缓减刑至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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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万富姐”吴英 由死缓减刑至无期

昨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罪犯吴英减刑一案,当庭作出裁定:将吴英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5月2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

罪犯吴英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提出减刑建议书,建议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经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报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女子监狱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裁定:将吴英的死缓刑减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浙江东阳女商人吴英曾被称为“亿万富姐”,旗下本色集团涵盖酒店、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她还曾登上2006年福布斯女富豪榜第六位。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后来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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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663 2014-07-12 00:00:00 六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 由死缓减刑至无期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