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郑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医院有过错,法官调解获赔15.5万元
世界杯期间,321名“酒虫”被查处
“生活压力太大,
养活两个女儿很不容易”
西瓜皮能把车玻璃砸裂?
广告
      
返回主页 | 郑州晚报 | 标题导航 | 郑州日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医院有过错,法官调解获赔15.5万元

做个妇科小手术,昏迷了

王女士本来做个不大的妇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后却出现了昏迷、神志不清的症状,后经检查属于急性脑梗塞,这是医院的过错还是和病人的自身体质有关?

王女士今年52岁。去年6月,绝经两年后的王女士阴道又出血了,她来到郑州一家医院住院治疗。手术后,王女士并未如期康复,而是出现了昏迷、神志不清的症状。

王女士说,当时她血压不稳定,“医院就不应急于给我做手术,因医院盲目手术、用药过量,造成我脑血栓形成”。

后经郑州市医学会鉴定,属于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

就后续的诊疗费用,王女士的家人多次同院方协商却无法达成一致。去年11月27日,王女士将该医院告到了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王女士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0万元。

因被郑州市医学会鉴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昨天,惠济区法院主持调解,医院一次性赔偿王女士15.5万元费用。

郑州晚报记者 鲁燕

实习生 李钟鸣 线索提供 鲁维佳 新强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586285 2014-07-16 00:00:00 三 医院有过错,法官调解获赔15.5万元Keyword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