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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7月29日,中牟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政府提请的融资议案;传达了县委关于举行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宜的批复,通报了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举行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各项名单草案、关于接受付东杰同志辞去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草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玲针对会议审议通过的四个工作报告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四个工作报告事关中牟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县人大相关委室要根据会前座谈调研和会上审议发言,认真整理审议意见、决议决定,及时转交县政府、县法院办理落实,加强跟踪督办。二是县政府、县法院要按照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办法的规定,按时书面报送办理落实情况。 关于召开县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刘玉玲强调,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主动自觉,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标杆意识,细化措施,增强责任,高标准,严要求,确保这次人代会庄重、圆满、成功召开。 郑州晚报见习记者 张朝晖 中牟播报 刘客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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