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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做建材生意的高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登封市人民法院裁定司法拘留15日。高某被送入拘留所后,情绪非常不稳定,并试图自残,值班所长殷董红对高某进行谈话教育。在谈话中,高某表示对法院的处理情况不满,殷董红就让其写个反映材料送到法院。怎料,高某写了一份遗书,殷董红发现后,立刻联系所长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原来,高某与登封市一家铝业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货物收到后因高某判断失误定制的货物型材规格不符销不出去,货款也没能及时付给对方,对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裁定高某要支付货款,但高某拒不支付,法院就对高某的账户和货物封存,高某认为此举对他的信誉造成了损害,经销链也就此中断,因此思想压力很大,并产生了“非死在拘留所里”的想法。了解情况后,陈所长因势利导,对高某进行了思想劝导,并给其出谋划策,帮助解决问题。同时,拘留所又将情况通报给法院,和法院办案人员一起对双方进行协调,最终达成了还款协议,高某也提前解除了拘留。 登封播报 付晓文 通讯员 杨红晓 耿芳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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