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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S02版:社区报 金水全景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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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金水区丰庆路办事处的参合农民李捷说:“幸好有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和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大大减轻了我家庭的经济负担。” 64岁的李捷,今年1月份因脑出血在河南省中医二附院住院,共花费医疗费26.9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了17.7万元,按照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大病保险又给他报了3.6万元,两次一共报销21.3万元。 大病保险政策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基础上,对患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再次报销,凡参合农民因病住院,单次或多次就诊累计发生的合规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金额超过2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按照50%的标准给予“二次报销”,最高报销封顶线为20万元。大病保险基金由市、区财政和新农合基金筹集,参合农民个人不缴费。 大病保险自去年4月1日启动以来,金水区已有336名参合患者享受“二次报销”政策,共报销费用172.5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农村居民重特大疾病的就医负担。 郑州晚报记者 王翠 通讯员 杨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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