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A06版:时政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我省印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规程 因灾10人以上死亡 县市可直报民政部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河南省民政部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近日正式印发。根据新规,当我省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后,将根据灾害严重程度与发展态势,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救灾应急响应,采取应急救助措施,确保24小时内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据介绍,根据救助原则,我省将受灾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纳入应急重点救助对象。 按照部署,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后,灾害发生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迅速上报灾情,为开展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县级民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因灾造成死亡人口(含失踪人口)在10人以上(含10人)、其他方面造成严重损失或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可同时上报省民政厅和民政部。 当出现突发性自然灾害,省民政厅启动应急响应时,省民政厅和灾区省辖市、县级民政部门将开始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姜明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