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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五个一工程” 暨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启动 日前,郑州市委宣传部发出通知,为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鼓励多出精品,推动郑州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决定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郑州市第十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第十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 郑州晚报记者 董艳竹 申报范围 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30日的文艺作品 此次评选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主要包括:戏剧、电影、电视剧(片)、电视动画片、广播剧、歌曲、文艺类图书(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 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主要包括:舞蹈、大型文艺活动、曲艺、音乐、魔术杂技、民间工艺、美术、书法、摄影、文艺评论、微电影、文艺类图书(除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通俗理论读物、少儿读物外题材)等。 申报范围包括2013年10月1日~2014年9月30日之间演出、播映、出版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文艺作品。 申报程序 11月10日前完成初评 根据通知,戏剧、电影、电视剧(片)、电视动画片、广播剧、微电影类作品,由市委宣传部文艺处接受申报,联系人:王宁,电话:67185665、13503992965。 歌曲类作品,由市文联音协接受申报,联系人:张书谦,电话:67171079、13607665211。 文艺类图书,由市文联作协接受申报,联系人:郑兢业,电话:67171092、13525511973;申剑,电话:67171093、13838252903。 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舞蹈、大型文艺活动、曲艺、音乐、魔术、杂技、民间工艺、美术、书法、摄影、文艺评论、微电影、文艺类图书)参评作品,由市委宣传部文艺处接受申报,联系人:王丹妮,电话:67185665、18737139508。 接受申报部门对各门类申报作品进行初评,2014年11月10日前将初评情况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提交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综合评审。 奖项设置 设组织工作奖和入选作品奖 据了解,郑州市第十九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暨第十六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设组织工作奖和入选作品奖。凡获奖单位和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评选详情见今日《郑州日报》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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