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
修订后12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9月23日至26日在郑州召开。9月26日上午,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顺利闭幕。
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成长服务业大省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省人民政府关于结核病防治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督情况有关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决定、接受张泽保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出缺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批准了《洛阳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向有关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据悉,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