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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民警 因公负伤救治“绿色通道”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省公安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河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实施意见》,在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建立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对全省公安机关因公负伤的人民警察(含公安边防、消防和警卫等现役民警)实施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意见规定,坚持就近医治、及时有效、各负其责、定期协调等四个救治原则,并明确了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其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辖区医疗机构对因公负伤人民警察的救治工作,负责医疗机构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医疗待遇,及时结算医疗及康复费用。财政部门负责协助做好人民警察优抚和医疗费保障工作,将人民警察因公伤病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年度体检费用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等。 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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