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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严打非法营运车辆 最高罚10万元 昨日,市交运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通气会,11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活动,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活动开始之前的10天,为自查整改阶段,在此期间套牌、空号、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非法营运车辆,如果能够自动退出,则将免于处罚。 如果在行动开始之后,执法部门一旦发现上述等违法行为,将根据法规条例,对违法者进行最高额度处罚。“对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公职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营运行为的,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依法依纪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12328,郑州市公安局监督举报电话66521111,接受群众举报。 郑州晚报记者 刘凌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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