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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2版: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若干重大决2/2014-10/29/A02/20141029A02_brief.jpg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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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 习近平作关于《决定》的说明 新华社28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所作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关于《决定》的说明 ■决定起草背景和过程 落实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党做到带头守法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习近平任文件起草组长 今年1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为此,成立由我任组长,张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两位省里的领导同志参加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文件起草组在成立以来的8个多月时间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 ●一个总目标五个原则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一)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 ●重大体制调整须报中央 (二)完善立法体制。凡立法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必须报党中央讨论决定。 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三)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草案。 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探索建立有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完善法律草案表决程序,对重要条款可以单独表决。 请继续阅读A0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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