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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车用气瓶 不贴电子标签不予加气 两个检验站免费贴,按尾号分单双号进行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 车用燃气气瓶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特安处获悉,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进行,车牌尾号为单号的车辆,本月粘贴;车牌尾号为双号的车辆,下月粘贴。明年起,全市车用燃气气瓶将实施物联网(电子标签)管理,未粘贴电子标签的气瓶将不予加气。 此次需贴电子标签的为我市已经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的车用燃气气瓶,使用单位或个人可凭《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有效检验报告,到相关地点免费粘贴电子标签。 市区出租汽车燃气瓶电子标签粘贴工作由郑州特安气瓶安装检测有限公司负责,公交车辆由郑州安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其他社会车辆可视情况自行到上述两家检验站粘贴。两站工作时间为7:00~22:00,节假日不休息,均可通过服务电话提前预约。各县(市)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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