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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鼎·润苑地基刚动工即公开销售 新郑市房管中心:拿发票来才能查处 【 为您 跑腿 您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有什么难心事,不平事,需要我们帮忙的,言一声。虽说我们不敢保证一定能帮您解决问题,但不辞辛苦为您的事跑跑腿,尽点力,还是能做到的。有事请打晚报热线96678。 市民问题: 没预售许可证认筹,欺骗 李先生近日向本报记者投诉称,“新郑昌鼎·润苑这家楼盘地基刚刚动工,五证不齐却能在新郑市中心公然销售,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像新郑昌鼎·润苑这个房地产在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大肆进行认筹等一系列销售活动,且新郑市民认筹不在少数。万一出事咋办?购房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记者跑腿: 新郑市房管中心坐等“证据”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新郑市中华路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昌鼎·润苑售楼处,售楼人员告诉记者:“11月15日开始进行认筹,现在优惠政策多,交纳5000元就可注册为VIP客户,5000元认筹金抵10000元购房款呢!现在已有100多人认筹了呢!”记者提及关于五证的问题,她回答:“正在办,等到明年开盘时,才能五证齐全。”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新郑市文化北路学院西路交叉口昌鼎楼盘所在处,发现该楼盘正在挖地基(见上图),大部分仍然是一片荒地。连地基都没有打好就已经开始对社会进行公开预售,这合规合法吗? 针对以上情况,记者来到新郑市房管中心采访,该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记者采访必须两人以上,否则就是不符合规定,并再三查明记者身份。针对记者的问题却一再回避。后经查验,记者身份合法才表示,这家楼盘确实没有预售许可证,但记者仍然需要向房管中心提交该楼盘违规销售的证据,至于该楼盘在大街上散发的销售彩页及位于市中心的售楼中心并不能说明这家楼盘在卖房,只有消费者拿着发票去投诉该中心监察大队才能去查处。而这家楼盘销售中心距离新郑市房管中心仅有不足1000米。 ■相关链接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五证两书是法律对开发商的基本要求,然而,现在很多开发商存在着五证两书不齐全的情况。如果五证两书不齐全,购房者危险重重。 ■相关法规 2010年4月13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曾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 编后:新郑昌鼎·润苑是否违规销售,新郑市房管中心如果作为的话,很容易弄清,但为何就“宅”着不动——不愿主动作为呢?令人纳闷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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