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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车市盘点之“政策篇” 2014年的汽车市场虽然没有前几年政策层面上的大力度支持,但也绝对不是平静的一年,这一年,国家各种有关汽车新政的出台将我国汽车行业的“行规”进行了一次大的洗牌,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国汽车行业发展的节奏以及方向,将我国汽车领域带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在年底收官之际,TOP汽车工作室的汽车观察者们盘点2014年我国都出台了哪些新的政策,梳理市场的走向,为业内以及消费者提供购车依据。 郑州晚报记者 谢宽 二手车评估政策出台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大量积累,二手车市场的不断升温已经成为了“汽车进化论”中的必然产物,然而,由于二手车自身的特殊性,致使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对车况进行准确的判断,因此,2013年12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这一标准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根据《规范》,二手车在售出前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检验,检验之后将发放认证标志,并附有详细的“体检表”。 点评:作为二手车交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二手车鉴定评估已经成为了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的重要参考,《规范》的推出最大限度的解决二手车信息透明化问题。 买优惠车可享“实时核定”购置税 从2014年1月1日起,国税总局宣布实施“实时核定每辆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依托电子信息平台,自动采集每辆车的价格信息,核定、下发最低计税价格。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并不意味着所有购买了降价车的消费者都能享受少缴税款的“福利”。如果只是少数汽车经销商搞短时的促销,或降价处理尾货,或出售一些展厅车、试驾车或运输过程中遭遇碰撞的车辆,而实际上新车厂家的最低计税价格没有变化,那么车主所缴纳的税款并不会少。 点评:虽然该政策对特价车、处理车意义不大。但是对于正在降价或者优惠的车型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这也意味着如果消费者购买的是一辆大幅降价的新车,那么就可以根据最后的成交价缴纳税金,从而比以往开票价节省一大笔税费。 “新消法”实施 经过旷日持久的征求意见,以及经年累月的修订完善,有着20年历史的消法终于完成了第一次大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于3月15日正式实施。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点评:消费者在诉讼时,只需将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和质量问题发送给消费者组织,由消费者组织对车企进行公益诉讼,这种公益诉讼因为参与者众,一旦胜诉,厂家将面临着天文数字般的赔偿,可以给厂家很大压力,这样也在无形中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难度,鼓励了消费者的维权信心。 新车免检政策出台 5月16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根据《意见》,自2014年9月1日起,小型私家车6年内每2年检验1次,6至15年每年检验1次,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 点评: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车辆都能享受到这一政策,此次公布的免检车型中不包括越野车、小型微型普通载客汽车、重中型货车这种类型的车辆。 免征新能源车购置税 7月9日,国家相关部门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点评:随着这一政策的打开,国家还将出台一系列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政策组合拳。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今年前10个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70万辆,同比增长近5倍,因此,尽管和传统汽车相比,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仍属“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战略规划已经进入政策落地阶段,充分说明了国家对于新能源车战略的积极态度。 公车改革方案实施 每年支出数以千亿元计、占到“三公”经费六成以上的公车消费一直是“三公”改革的重头戏,而其中呼声最高的就是关于“车轮上的浪费”,对此,7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根据《改革方案》,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点评:公车改革方案实施是国家对公车使用瘦身最好的诠释。 工商总局叫停汽车品牌经销商备案 8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工商总局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已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XX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点评:在传统的汽车品牌销售模式下,很容易形成市场资源的垄断,造成经销商的随意加价,这种类似于“汽车大卖场”的形式出现,迫使众汽车品牌“正面交锋”。而竞争者一多,难免会形成市场调节,价格当然也不再是商家一方说了算。这种服务性的规范不仅源自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消费者的不满,同时也得益于卖场的规范化管理。 首批免购置税新能源车公布 8月29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正式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确定了首批符合国家扶植标准的新能源汽车名单。 点评: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衡量一个政策的好坏,最终的落脚点在是否能从中得到真正的优惠和用车生活的提升。减免购置税后,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汽车举例,减掉购置税10%,价格能再降一万多元左右。加上财政补贴,消费者确实能获得一定的优惠。特别是在像北京、上海这样,有支持政策,配套设施也正在完善的地区。但,在中国更多城市,充电设施尚未普及、续航能力仍待进步的当下,消费者对于新能源产品的种种担心仍难消除,因此,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免除购置税或难以大量推动销量增长。 平行进口或将放开 11月6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要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其中包括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紧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点评:随着政策的推出,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车试点工作也将加速推进。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商务部将积极支持上海自贸区开展平行进口试点,为创新进口汽车销售模式、完善汽车消费管理制度进行有益的探索。随着越来越多的贸易商取得直接从国外进口汽车的资格,国内消费者可能会获得真正的实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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